labor_form_guidance | California
Chinese (traditiona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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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ese (traditiona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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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加州工作場所——知曉您的權利 身為在加州的工作員工 , 您有權知悉並行使工作場所的權利和憲法賦予的權 利 。 勞工法規 (包括但不限於工資 、 工時及健康安全標準) 適用於本州所有員 工,無論移民身分為何 。 僱主若因您行使下列權利而進行報復 , 即屬違法 : • 向勞工事務專員 、 Cal/OSHA 、 民權部門或其他政 府機關提出申訴 。 • 詢問僱主是否遵守聯邦 、 州或地方法律 。 • 與他人討論其權利或協助其行使聯邦 、 州或地方 法律賦予的權利 。 非法報復行為包括 : 因您行使權利而解僱您 、 減少您 的工時 , 或威脅向移民當局舉報您或您的親屬 。 與移民身分相關的工作場所保護 您享有移民檢查通知權 (《勞工法》 第 90.2 條) 若僱主收到移民機關即將查核 I-9 就業資格驗證表格或其他僱傭紀錄的通知 , 僱主必須在收 到通知後 72 小時內張貼公告 , 告知員工及其工會代表 (如適用) 。 2 您免受不公平移民相關行為的保護 (《勞工法》 第 1019-1019.2 條) 根據加州法律 , 當您行使權利時 , 僱主對您採取報復或威脅與移民相關的行為均屬違法 。 僱主 不得因您行使權利而採取下列任何行為 : • 在 I-9 流程中拒絕接受看似真實有效的身分證明文 件 (身分證明及聯邦工作許可證明) 。 • 以法律未要求或未授權的方式使用 E-Verify 系統 。 • 例如 : 在法律未要求時 , 對員工進行就業資格重新 核驗 ; 或在缺乏正當理由的情況下 , 僅篩查特定員 工而非全體員工 。 • 向移民當局舉報或威脅舉報您或您的家人 。 • 向警方或州/聯邦機構提交或威脅提交虛假報告 。 您指定緊急聯絡人的權利 ( 《勞工法》 第 1555 條) 您的僱主必須允許您提供緊急聯絡資訊 , 並允許您表明 是否希望在您於工作場所遭逮捕或拘留時通知該聯絡 人 。 若您於工作場所遭逮捕或拘留且僱主知悉此事 , 而 您選擇此選項 , 僱主必須通知您指定的緊急聯絡人 。 您在工作場所組織工會或參與受保護活動的權利 加州多數員工享有組織 、 加入或參與工會活動的權利 。 員工亦可與同事共同行動 , 為解決工作相關的問題及 疑慮 , 改善工作條件 , 或進行集體協商 。這意味著您有 權與同事聯合要求改善工作條件或提出與工作相關疑 慮 , 包括薪資 、 工時 、 健康安全及其他僱傭條款 。您也有 權利不參與工會活動或受保護活動 。 僱主做出以下行為 即屬違法 同時享有不參與工會活動或受保護活動的權 利 。 僱主若出現以下行為即屬違法 : • 干擾或阻撓您的工會活動或受保護活動 。 • 因您支持工會或參與受保護活動而威脅 、 報復或歧 視 您。 3 您在工作場所與執法人員 (包括移民官員) 互動時的權利 加州員工依據美國憲法享有特定權利與保障 ,無論其移民身分為何 。當執法人員 (含聯邦移 民官員個人) 與您接觸時 , 此等權利與保障亦適用 。 此外 , 根據加州法律 , 州及地方執法機關 在多數情況下不得協助聯邦機構 (如 ICE) 執行移民查緝 。 您免遭不合理搜查的權利 ( 《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》 ) • 若執法人員 (包括移民官員) 要求搜查您或個人物品 , 除非持有明確授權搜查您本人或私 物的司法搜查令 , 您有權拒絕 。 • 若執法人員仍執行搜查 (即使您已拒絕) ——請保持冷靜 , 勿以肢體反抗 , 亦勿逃離現場 。 執法人員無需搜查令即可進 入公共區域 。 公共區 域可能包含工作場所的大廳 、 等候室 、 公共用餐區 或停車場 。 多數情況下 , 執法人員需持有 經法官 簽署的司法搜查令 , 方能未經同意進入工作場所 的非公共區域 。 非公共區域可能包含休息室 、 員 工洗手間 、 工作空間或任何標示為 「員工專用」 的 區域 。 行政表格 (如 I-200 或 I-205 表格) 不具司 法搜查令效力 。 在加州 , 僱主不得自願同意移民執法人員進入工 作場所的非公共區域 。 若無司法搜查令 , 僱主必須 拒絕移民執法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的 非公共區 域。 更多詳情請參閱 DOJ 與 LCO 聯合發布的 《移民 勞工保護法常見問答集》 (https://oag.ca.gov/ system/files/media/ab450-faqs.pdf) 。 您免遭不合理扣押的權利 ( 《美國憲法第四修 正案) • 您受憲法保護免遭不合理扣押 , 包括拘留或逮 捕。 • 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合理嫌疑 , 方能攔截盤查或 搜身 。 您可詢問 「我是否被拘留?」 或 「我能否離 開?」 若警員表示未拘留您或允許離開 , 即可平 靜離開 。 • 逮捕需具備合理依據 ; 逮捕指執法人員將當事 人收押的行為 。 • 執法人員無需法官簽發逮捕令在公共場所逮 捕某人 。 • 若遭逮捕 , 您有權與律師交談 。 您可能被施壓 要求簽署文件 。 在未與律師交談前 , 您無須簽 署任何文件 。 4 保持緘默權 ( 《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》 ) • 您向執法人員所作陳述 , 皆可能在法庭上作為不利 證據使用 。 • 您有權保持沉默 , 即使被詢問到移民身分 。 • 若欲保持沉默 , 請明確聲明 、 要求與律師交談後保持 緘 默。 • 切勿向執法人員提供虛假資訊 、 偽造身分證明或偽 造文件 。 提交偽造文件屬聯邦罪行 , 非公民可能面臨 嚴峻移民後果 。 您攝錄與執法人員於在公共場所進行的互動的權利 (第一修正案) 公眾有權觀察並攝錄執法人員及政府官員在公共場所 執行公務的過程 。 若選擇攝錄 , 應保持安全距離且不得 干擾執法人員行動 。 肢體阻撓或言語激化可能危及自身 安全 , 並可能導致刑事指控 。 法律代理權 若您遭逮捕 , 有權聘請律師 。 若無力承擔律師費用 , 可申請政府指派律師代理刑事案件 。 但您若因民事移民違規遭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(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, ICE) 或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(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, CBP) 逮捕 , 包括邊境巡邏隊 , 您雖有權諮詢律師 , 但政府無義務提供律師 。 若遭 ICE 或 CBP 逮捕 , 您可在陳述或簽署任何文件前行使與律師交談權利 。 您亦可要求聯繫領事館尋求協助 。 勞工賠償 若因工作導致受傷或患病 , 您有權獲得勞工賠償福利 。 該福利涵蓋傷病醫療照護 、 補償康復期 間部分薪資損失 , 並協助您重返職場 。 如欲獲取更多資訊 , 請訪問 www.dir.ca.gov/dwc/ 或 致電 1-800-736-7401 。 5 若認為自身權利受侵害 , 應向何處求助 ? 若您認為自身權益受侵害 , 可向下列政府機構尋求協助 。 勞資關係部 (DIR) : 加州勞工專員辦公室: 資訊專線: (833) LCO-INFO (833-526- 4636) 移民協助專線: (855) 526-7775 www.dir.ca.gov/dlse/ 加州勞工賠償局 (DWC) (800) 736-7401 dir.ca.gov/dwc/ 加州職業安全衛生署 (Cal/OSHA) (833) 579-0927 https://www.dir.ca.gov/dosh/ 其他加州機構 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 (AG) (800) 952-5225 www.oag.ca.gov 加州民權部 (CRD) (800) 884-1684 calcivilrights.ca.gov/ 加州農業僱員: 農業勞資關係委員會 (ALRB) (800) 449-3699 www.alrb.ca.gov 加州公共部門僱員及運輸網路公司駕駛員: 公共僱傭關係委員會 (PERB) (916) 322-3198 perb.ca.gov 聯邦機構: 私營部門員工: 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 (NLRB): (844) 762-6572 www.nlrb.gov 聯邦僱員: 美國聯邦勞工關係管理局 (FLRA): (771) 444-5801 https://www.flra.gov/ 鐵路與航空公司僱員: 國家調解委員會 (NMB): (202) 692-5000 https://nmb.gov/NMB_ Application/ 非政府組織 您也可聯繫非營利性法律或社區組織尋求幫助 。 如需獲取與州政府機 構合作 、 協助工人瞭解自身權益的組織名單 , 請掃描右側二維碼或訪問: www.dir.ca.gov/dlse/Nonprofit-Legal-and-Community-Based- Organizations-Serving-Workers.html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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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
1 加州工作場所——知曉您的權利 身為在加州的工作員工 , 您有權知悉並行使工作場所的權利和憲法賦予的權 利 。 勞工法規 (包括但不限於工資 、 工時及健康安全標準) 適用於本州所有員 工,無論移民身分為何 。 僱主若因您行使下列權利而進行報復 , 即屬違法 : • 向勞工事務專員 、 Cal/OSHA 、 民權部門或其他政 府機關提出申訴 。 • 詢問僱主是否遵守聯邦 、 州或地方法律 。 • 與他人討論其權利或協助其行使聯邦 、 州或地方 法律賦予的權利 。 非法報復行為包括 : 因您行使權利而解僱您 、 減少您 的工時 , 或威脅向移民當局舉報您或您的親屬 。 與移民身分相關的工作場所保護 您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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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
若您遭逮捕 , 有權聘請律師 。 若無力承擔律師費用 , 可申請政府指派律師代理刑事案件 。 但您若因民事移民違規遭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(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, ICE) 或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(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, CBP) 逮捕 , 包括邊境巡邏隊 , 您雖有權諮詢律師 , 但政府無義務提供律師 。 若遭 ICE 或 CBP 逮捕 , 您可在陳述或簽署任何文件前行使與律師交談權利 。 您亦可要求聯繫領事館尋求協助 。 勞工賠償 若因工作導致受傷或患病 , 您有權獲得勞工賠償福利 。 該福利涵蓋傷病醫療照護 、 補償康復…